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2021-06-10 17:11  来源: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6月9日上午,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任广德出席。

在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林红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努力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林红玉指出,财政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预算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维护人大批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开源节流、精打细算,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要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这个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跟踪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林红玉强调,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的三个文件,以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监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履职尽责,确保在履职理念、履职机制、履职方式、履职能力等多个层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全力打造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济宁样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副市长李海洋,市法院院长李胜良,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列席会议。(《济宁新闻联播》)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Top